交通事故法律事务部 首页>专业领域

 交通事故法律事务团队负责人

赵   娜律师,电话:13792881646, 邮箱:qdzhaonalawyer@163.com


 交通事故团队成员:

丁玉华律师,电话:15092188915,邮箱:1296850194@qq.com

柏永春律师,电话:15306391375,邮箱:baiyongchun_1978@163.com


此外,光浩所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行专业化分工,实施一体化管理,可根据交通事故不同的法律服务需求,随时调派其他法律事务部的律师,参与协办相关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法律事务团队业绩:

一、长期合作单位

光浩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单位有: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此外,光浩律师事务所还为青岛市政府、西海岸新区政府、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管委、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委,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公用事业集团、中国银行黄岛支行、环球集团、德枫丹(法国)机械公司、瑞智(台资)公司,以及各大功能区管委、乡镇政府、办事处、医院等150余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二、近年光浩律师受托完成的重大法律事务

1.解答交通事故咨询案件几万余件,出具交通事故法律文书2000余份,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000余件;

2.代理交通事故案件2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获得损失数近50000万元;

3.办理交通事故协议见证100余件;

4.为顾问单位涉及交通事故有关的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出具交通事故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调解交通事故案件、代理起诉及出庭应诉等;

三、在顾问单位设立办公室,安排执业律师坐班提供免费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

2012年10月份,因顾问单位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需求,光浩律师事务所在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科设立办公室,由执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调解等法律服务,并参与处理重大事故的调解工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化解矛盾,及时、高效的处理纠纷,节省了诉讼资源。


 法律服务范围:


法律咨询

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包括责任划分、赔偿数额、保险理赔等。

       参与交警门交通事故处理

        1、到场参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相关证据材料;

        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代理申请复核;

        4、参与交警部门主持的调解;

5、律师主持双方和解。

、代理民事诉讼

1、代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3、代为起诉、上诉、反诉等;

4、参加一审、二审开庭审理;

5、代收法院裁判文书;

6、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刑事辩护代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构成交通肇事的,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

1、侦查阶段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情况,提出意见。

2、审查起诉阶段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有关的材料。

3、审判阶段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参加开庭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律师可以接受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具体服务范围同代理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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